为净化市区环境,减少机动车喇叭噪声污染,根据太原市实施 “城乡清洁工程”的要求,交警部门从即日起至6月10日,将对机动车在禁鸣区鸣笛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顿,违者将被处100元罚款。
目前,太原市“违法鸣笛”行为较为普遍,市区道路早晚高峰时段,车辆拥堵,违法鸣喇叭情况严重;公交车驾驶员违法鸣喇叭行为普遍;出租车受利益驱动,违法鸣喇叭招揽乘客;部分军车、警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驾驶人特权思想严重,有违法鸣喇叭、警报器的现象;还有,节假日外地车辆入城多,自驾出行人员多,部分驾驶人驾驶技术差或不了解市区禁鸣规定,有违法鸣喇叭行为。专项行动展开后,交警部门首先会进行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增设扩大市区禁鸣区域后所需要的标志标牌,喷涂路面警示标语。
据介绍,按照太原市的规定,凡进入市区的各类机动车辆,均严禁使用高音喇叭。和平南北路以东、建设南北路以西、胜利东西街以南、学府街以北区域22时至次日6时禁止鸣喇叭。迎泽大街、迎泽东大街、迎泽西大街、桃园路、新建路、解放路、五一路、建设路、府东街、府西街、漪汾街、平阳路、滨河东路、滨河西路、并州路、北大街、学府街、和平路、胜利东西街全日禁止鸣喇叭。在非禁鸣路段行驶,如需鸣喇叭,一次按鸣不得超过半秒钟,连续按鸣不准超过三次,同时禁止在任何区域用喇叭叫人、叫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