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T开通在即,大众网网友受邀预先体验(图)
来源: 枣庄大众网 日期: 201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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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领导与网友面对面交流BRT相关问题
枣庄大众网7月28日讯(记者 王振 张秋峰)倍受市民关注的城市快速公交——BRT将于8月初正式开通,鉴于网民朋友对BRT的关心和关注,27日下午,枣庄市交通局特邀请本网记者及鲁南论坛部分网友代表一行6人参加了由枣庄市交通局组织的“交通局领导面对面回答网友提问及BRT试乘活动”。
对于市民高度关注的惠民工程,枣庄市交通局能在BRT工程进展过程中面对面回答网民疑问,充分考虑、征求网民意见,并多次采纳网民们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在枣庄市尚属首例。
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除本网记者及编辑外,网友代表有:夜深人静、无羁风、生生不息、东方时空。在交通局四楼会议室,代表们同枣庄市交通局领导、交警支队领导及相关部门代表针对BRT有关问题进行了亲切的交谈,交通局领导对网友的问题一一作了详细的解答,并对网友提出的建议表示肯定。为让广大市民都能够体验到BRT的快捷与实惠,相关部门表示BRT开通初期,实行免费乘车,具体时间为8月份,市民可凭免费发放的车票进行免费乘坐,9月份凭“同城卡”免费乘坐。具体领票时间及地点分别是:7月30日(星期五)广大市民可到光明广场免费领取车票。
会后,网友代表们同与会各位领导一起,乘上即将开通的BRT快速公交车,从市中区经光明大道到枣庄火车站,进行了全程体验活动。
体验过程中,枣庄市交通局副局长魏成刚和交警支队负责人祥细向大家介绍了BRT的各项功能以及信号优先系统,对网友在体验过程中发现的机动车和行人违法占用BRT专用车道的现象,他们表示,将尽最大努力,控制类似行为的发生并于26日联合枣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枣庄市城市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加强BRT沿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让BRT快速公交真正快起来。
停靠在站车前的BRT
光明大道上的BRT站台
车载电视,摄影头,信号接收装置一应俱全
网友在车内欣赏
淡雅的坐椅
试乘活动引来众多市民围观
交通局副局长魏成刚向市民介绍BRT
网友生生不息在为BRT拍照
有了信号优先系统,BRT全程绿灯
由于还未正式开通,在薛城区内BRT车道被占现象严重
BRT停靠在枣庄火车站(为方便旅客夜间乘车,BRT增设多班夜班车,最迟到凌晨四点)
附:枣庄市城管交警联合发布BRT道路管理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通行秩序,加强道路环境管理,确保BRT专用车道顺畅通行和沿线交通秩序安全有序,为市民群众乘坐快速公交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BRT专用车道(东盛路至西昌路段设置在路中,西昌路至深圳路段设置在快车道外侧,深圳路至祁连山路段、祁连山路向西经泰山路、临山路至枣庄火车站段设置在边侧,专用车道用黄色虚线标识,并在路口处设有专用道指示牌),除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可临时使用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使用;违者交通民警将依法进行查处,或利用沿线电子监控设施进行抓拍处罚。
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需使用BRT车道的,须及时向市公安局交警指挥中心进行电话申报(申报电话:3658500、3316195),方可使用;对非执行紧急任务或虽执行紧急任务但未经申报擅自使用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三、机动车应当按照规定车道行驶,严禁随意掉头、逆向行驶;严禁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违规停车,违者将依法采取拖移车辆等相关强制措施。
四、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行人应在人行道内行走,严禁进入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或穿越中央隔离护栏。
五、严禁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摆摊设点,堆放建筑用料或其他影响正常交通的物品。未经批准,严禁在BRT沿线道路破路施工或从事其他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的行为。严禁跨路悬挂横幅遮挡交通标志或交通信号,严禁故意涂改、移动、损毁交通设施。
六、凡是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广大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积极举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报电话:3658500,市城市管理局举报电话:3199909),共同维护沿线交通秩序。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