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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chielar 发表于 2015-4-10 15:28
那么我再斗胆回复一下,请版主见谅。
对于版主对事情过程的叙述,我没有异议,我也承认那个编辑确实不 ...
看到你这个帖子里面回复的语气,看来你是个希望讲理的人,所以我认为也应该给你解释一些你可能不了解的事情。思路可能不甚清晰,最近比较累,懒得去翻各种各样的“证据”,想必现在的你可以认同。想到哪说到哪。
第一 你在22楼的第一句话(那么我再斗胆回复一下,请版主见谅。)没必要这么小心谨慎。你是来说理的还是来吵架的,大家都能看得出来。吵架态度的帖子,哪怕没有脏话和人身攻击,有时候也容易招人反感,有理不在声高。这个帖子是讲理的,也不用这么谨慎,至少在北京版,好好讲理不可能“获罪”。
第二 综合你的各处回复,你比较在意“权利”。如果是这样,相比北京版版规第一条里面有这样一句话(“为实现建立一个民主、法治的北京版而努力”)。本版版规当中第六章全部用来规定会员权利。用心读读版规,可能你的一些话就不会说了。
第三 本帖二楼我的回复,表示这是集体作出的决定,而非个人,以此表示我们尽量用可以服众的方式减少由于个人认识偏差造成的不公正。
第四 本帖9楼,我建议你先冷静下来,是因为你压根没看明白天涯说了什么,如果说他文字当中的细节可能难于把握,但连禁言天数是20天40天还是60天40天你都分不清楚,我替天涯叫屈。就想等我有时间再替他解释。毕竟当时已经夜深,我作为以北京时间为作息的人表示伤不起。同时,我可以理解人在气头上说气话。于是我劝你冷静,一方面我哪怕当时就开电脑给你解释一篇天涯那样的东西你也看不进去,我不想干秀才遇上兵的事;再一方面,你在气头上,我也觉得总让你气着怪不落忍。
第五 本帖9楼,我说我等着你行使你的权利,同上述第二点,北京版版规规定的会员权利,你有行使的自由。
第六 本帖1楼,题目当中包含“决定”二字。这个帖子的确是决定,的确是慎重作出的。哪怕是法院,也会有判决,你可以不服而上诉,但它确实是判决。关于这个决定本身,天涯在21楼的解释很用心(表示天涯同学辛苦了),其中多数你也可以理解了。还有一个细节。其实你俩的禁言天数,都是版规当中规定的。在你没注册论坛的时候它就写在那里了,所以定然不是针对你的。只是,北京版已经有几年都没有过如此重的处罚了。而且鉴于事情制止得早,没有太大恶劣影响,应该在“处罚不是目的”的原则上予以宽限。所以我提出缓期执行,一方面如此“大刑”应允许会员有反驳的机会,另一方面,如果秉承大事化小的原则,双方态度和善,则我们也有理由将处罚减半。所以规定日期之前,我们一定不会有任何操作,北京版言必信行必果,给你机会让你用正当方式表明态度,就一定不会剥夺。这正是“深思熟虑”的结果。你这样的话“没准儿现在版主再心情一不好分分钟立即禁了呢”让人伤心。
第七 这个回复当中,我基本都是针对你个人说的,很少提到这件事情。因为一是天涯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了,二是会员木城涧在本帖的回复已经表达了足够的诚意和悔意,我也没必要再去重申一遍大家都没有异议的事实。不重复不代表我们不认同,甚至包括木城涧的头像以及自定义头衔,这还用你说么?60天的处罚恐怕仅次于封号了吧,这如果还不能说明问题,那我表示很遗憾。借此,我想告诉你,木城涧很明确地说他错在哪里,但是你说你承担你的错误,却没说你错在什么地方,用你的话说,我也没有理由相信你认识到了。你说你背黑锅,我也真心不知道这个黑锅从何而来。我不需要你解释,不冷静的时候的不理智言论我可以理解。我需要的是你所说的责任,对自己说过话的负责的态度。
第八 谈谈信任。网络世界本来就是陌生人的世界,信任确实难以做到。只能说我们的过去是守信的,并且许诺未来守信,我们除了对得起良心,除了可以提供我们光明磊落的历史,除了告诉你我们心里有那一份责任之外,恐怕难以给你足够的证据证明我们不会滥用权力。因此制定版规,让我们在任何时刻都可以提供给会员一个监督整个论坛的工具。所以我们不求你的信任,只保证对得起良心。
第九 谈谈平等。有这样几个细节,不知道你注意了没有。①此次事件因地域而起,但是到最后了,当我们处理的已经是二位的争吵而不是地域问题的时候,你开始说“果然首都就是不一样,版主都这么官话连篇。”,你打算挑起地域争论么?②不是只有你可以因为别人的地域言论而投诉,别人同样可以因为挑事而投诉你。这都是对等的。你也说过你也有错,既然如此,同样也会被投诉。③你的字里行间都再说你受了冤屈,我同样有含冤的感觉,只不过你还可以不爽就吼出来,我要是也这样,后果不堪设想啊。做好了是应该的,做不好就是错,既不挣钱又挨骂的差事。所以,你说我冤不冤呢。
第十 谈谈思想。有这样一个段子,说我国有一部分孩子,既要美国式的皿煮,又要中国式的宠爱,却既没有美国式的理性,也丧失了中国式的孝道。所以其实很多争论无非两种,就是讲理还是讲情。所以如果拿着宪法撒泼,这种行为就会比较令人费解了。相信以你的经历,应该深有体会吧?回到上面提到的你的一句话,你说我官话连篇。其实所谓官话国人不喜欢,主要是因为“不通情理”。我就经常为了讲理,说话并不是很“软”。所以你想听哪个?是用讲情方式的哄,还是讲理方式的推理?或者也许你习惯了人治下的圈子,自然,我的话显得很官话了。只不过我并不是当自己是官,只是苦于语文水平太低,不知道怎么在说理的同时不让人误解了。所以造成了你能从我的话里面听出我自己想都想不到的意思,我觉得一方面我需要反思自己的表达能力,另一方面也劝你,不是每个人都想迫害别人,把别人想得太坏了有时候难受的是你自己。
还有一件事,就是你在22楼公开投诉木城涧的那段话,我们会予以讨论。毕竟,本版还有一位版主。
最后,事情本身我已经不需要重申,天涯公布的“决定”和他的解释都已经说明了。我只是再补充一些细节而已。也许还有疏漏,等想起来,在必要的场合再说——不是什么场合都适合解释,不是么。
上面这些,希望你能理解。至少,希望你明白什么叫讨论什么叫挑事,欢迎讨论不欢迎挑事。我俩的话,你都好好想想,也许你会发现一个不同的北京版。哦对,还有你活跃的另一板块,济南版版主的话,也许也可以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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