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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规定公交车身广告不得全黑或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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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 20: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州开展机动车车身违规广告专项整治

  本报讯 (记者全杰 通讯员许涛)广州市公交车车身广告应保留原车身颜色、不得全黑或者全红,未经审查的医疗药品广告也要一律撤下……继对户外广告进行严厉整治后,从本月开始,广州再度重拳出击对全市公交车车身、出租汽车车尾、候车亭、地铁、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媒体广告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市工商局也发出了机动车车身广告登记最新指引,对机动车、特别是公交车的车身广告做出了严格规定,今后公交车车身两侧玻璃的广告单边面积不能超过1.5平方米,否则一律撤下。

  “根据最新下发的《广州市机动车车身广告登记指引》,公交车车身上禁止发布烟草、处方药广告,未经审查的医疗药品广告和女性用卫生巾不雅广告也一律撤下。”市工商局广告处副处长陈大海介绍说。同时,指引规定还明确,在公交车、出租车后玻璃上可粘贴一条不干胶车尾广告,须在后窗玻璃底部以上不超过25厘米(出租车为15厘米)处粘贴。

  查看可疑物品“五步法”

  一看 观察物品的形状、结构、包装、质地;

  二听 听物品是否有声响,有什么声响;

  三闻 闻一下物品有无异味,何种气味;

  四摸 检查物品的形状、材料质地,同时掂量一下物品的重量;

  五开 小心地打开物品的外包装,查看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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