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电车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公共电车105线路票价的请示》(电发〔2010〕87号)、《关于申报459公共汽车线路票价的请示》(电发〔2010〕89号)、《关于申报448公共汽车线路票价的请示》(电发〔2010〕9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市交委《关于调整公共汽车105线路的批复》(穗客管函﹝2010﹞111号)、《关于调整公共汽车403等6条线路的通知》(穗客管﹝2010﹞344号)同意你公司调整105路、459路、448路等3条公交线路。根据我市公交线路票价核定办法,现核定上述公交线路票价,详见附表。
二、请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附表:105路等3条公交线路票价表
线路编码 | 起止站点 | 票价标准(人次) | 105 | 棠安路—文化公园 | 非空调车1元, 空调车2元 | 459 | 火村—地铁大沙地站 | 空调车2元 | 448 | 科林路—东圃客运站 | 空调车2元 |
广州市物价局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