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chlachtschiff 于 2011-3-1 17:1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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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鉴于BRT版块的特殊性,请您在发言时特别注意不要挑起地域争端。讨论各地BRT系统的优缺点时请注意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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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该主题的最后回复发表一个月以上者。 但当回贴目的为证实或证伪原内容时,可酌情放松。
(本条已由2011年3月1日版规修正案暂停适用)
六、请勿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谩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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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帖子中不合适的语言进行小规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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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情节严重的,扣除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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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沟通能够取得效果的情况下,版主会尽可能避免做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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