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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l19881117 于 2010-10-31 11:20 编辑
黑龙江晨报讯(记者 王健泽) 记者从哈尔滨市公共电车总公司获悉,该公司的合作经营线路105路于30日被正式收回经营权,由电车总公司自主经营、管理。
据电车公司营运信息部部长尹绍纯介绍,2003年,105路以合作经营的实行承包出去,由民营企业注资经营,包括购置车辆、管理等等。7年里,由于该线路经营不善,导致车况差、候车时间长、乘客意见大。为了更好地为市民服务,电车总公司决定收回其经营权,并更换20台新车。经营权收回后,将实行车队责任承包制。据介绍,该公司共有23条公交线路,目前多数线路的经营权已经收回,其余以合作经营形式承包出去的线路经营权也将陆续收回。
记者从哈市交通局了解到,7月1日起,哈市公共汽车总公司和公共电车总公司两大国有企业全面推行车队集体承包经营。即企业确定经营管理指标、明晰责权利关系,把公交线路经营管理权有偿委托给车队管理团队,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此举被称为公交系统的第三次改革。此次改革,针对的是两大国有公交企业的自有线路,不包括合作经营的线路。105路经营权被收回后,就成为电车公司的自有线路,纳入此次改革的范畴。
据介绍,实行车队集体承包经营后,企业将服务指标、安全指标、经济指标、技术指标、基础管理五个方面作为衡量车队经营好坏的标准,并对责任分工进行细化,车队队长通过竞聘上岗,同时为了奖优罚劣,失职问责等政策的实施,避免包盈不包亏,企业对经营者集体承包时实行经营风险保证金制,作为惩处经济责任的基金。凡有服务差、营私舞弊、谎报业绩的,公司在予以经济处罚的同时将免去所在车队职务,或直接开除公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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