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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闻网讯(实习生 张蔷 记者 孙玉红)昨天,市交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哈尔滨市开展“弃陋习、树新风、畅通达”民意调查“秋风行动”问卷调查结果。经网络投票、发放问卷等形式,共评出群众反响最强烈的30项交通陋习行为,其中“强行超车、争道抢行”和“不遵守交通信号”等行为被市民评为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陋习之首。
据介绍,今年9月中旬,市交委会会同市文明办、市安委会、哈尔滨日报、新晚报等单位联合开展“弃陋习、树新风、畅通达”民意调查“秋风行动”。
截至10月末,调查问卷统计工作已结束,通过市文明办、市安监局和哈尔滨新闻网共收集群众调查问卷、网上投票37923份,评出了群众反响最强烈的30种交通陋习。评选中,对群众意见与统计结果一致或者最接近的1200名参与者各奖励太阳岛门票一张。
据了解,目前,市交委会将群众反映强烈的30项交通陋习行为转交给市公安交管局、市交通局、市行政执法局等单位,逐条进行分析、研究,利用年底的时间,对其中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治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将研究治理针对性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治理,彻底整治交通陋习行为,提高道路交通畅通能力和净化交通文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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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陋习(20项)
1.强行超车、争道抢行;2.不避让行人;3.随意倒车、掉头;4.超速行驶;5.随意变更车道;6.急停猛拐;7.雨天行车遇行人不减速;8. 乱鸣喇叭;9.开车打手机;10.出租车变相拒载;11.不排队加塞;12.遇前方拥堵逆向超车或占用非机动车道、公交车道;13.在堵车时穿来插去;14.乱停、乱放;15.公交车不进站台停车;16.货车沿途漏撒;17.变道或转弯不开转向灯;18.向车外吐痰或扔废弃物;19.乱使用远光灯;20.出租车随意停车上下客。
非机动车交通陋习(5项)
1.不遵守交通信号;2.随意横穿马路;3.逆行;4.不礼让行人;5. 乱停、乱放。
行人交通陋习(5项)
1.不遵守交通信号;2.钻跨或翻越交通护栏;3.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斜穿道路;4.不走过街设施;5.在行车道内兜售物品、散发小广告、索要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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