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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老鼠 于 2008-7-3 13:13 发表 出发点是好的,但让不让座是道德范畴,不是法律范畴。 应该用道德去约束,但用条例这种强制性的具有法律意味的文件来惩罚,显然不太合适
原帖由 无轨电车 于 2008-7-3 20:02 发表 郑州的车上还有车长呢.牛
原帖由 国米拥趸 于 2008-7-3 18:44 发表 !!!不让座是道德问题,又没有犯法,凭什么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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