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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让座不如公车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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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8 11: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7月2日,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引发广泛争议。原因是,该草案规定在公交车上如果不给老弱病残让座,有可能会被“拒绝乘坐”,并收到50元罚单。   提出此规定者也许是出于好意,想籍此提高市民的文明水平,但这种做法确实值得商榷。一方面,公交车有给乘客提供座位的义务,包括年轻力壮者;另一方面,强迫乘客让座,有违法之嫌。目前国家没有一部法律要求乘客让座。宪法规定,地方性法规不得不与国家法律相冲突。还有一条,就是让座无法从根本上改善乘车环境,过于拥挤的公交车,用王小波的话说,有辱人的尊严。

    作为管理部门,在强制乘客让座的同时,也该想想为什么每天有这么多乘客没座,根本原因在哪里?窃以为公共交通太落后是主因,公交车辆、公交线路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的需要。而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增加投入。一说到投入,就有人可能说政府没钱。其实,政府并非没钱,而是将钱投错了地方,每年大量的财政资金投到了公务用车上。数以千亿计的公车资金,如果转移到公交建设上,将会大大改善目前公交捉襟见肘的状况。公车一旦大量减少,还能给公交腾出大量道路空间。这方面,在北京车辆试行单双号时,得到了验证。事实证明,一些地方在“无车日”活动期间,公务员放弃公车,步行、骑车或乘公交上下班,并未对工作造成多大影响。公车不一定要配置这么多,也不一定要全员上岗。在很多国家,公务用车的发展都有严格限制,公交优先得到了普遍礼遇。

    要是地方人大规定:限制公车使用,优先发展公交;如果公车不给公交让道,就处罚有关部门和领导。定会引来满堂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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