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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改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告
来源: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抚州市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改善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金巢开发区崇岗镇,规划用地面积2773.29亩,包括公交枢纽站建设工程等七个子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1亿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相关环评信息。经业主授权现将该规划有关环境信息进行第一次公告,广泛征求各类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抚州市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改善项目 建设单位:抚州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金巢开发区崇岗镇 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2773.29亩,包括公交枢纽站建设工程等七个子项目,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交枢纽站建设工程 建设规划用地约45亩,建设内容包括:(1)公交首末站、(2)抚州市城市大型公交车辆的集发场地、(3)城市联运枢纽设施。项目投资为7654.02万元。 (二)BRT大容量快速智能公交系统(赣东大道为主线) 建设内容主要有:(1)BRT站台建设、(2)智能公交系统建设、(3)架空电力设备、(4)无轨电车车队。项目投资为15906.50万元。 (三)凤岗河二期改造工程 建设规划用地1800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排水管网工程、硬质铺设工程和绿化亮化工程等。项目投资为39650.05万元。 (四)城市道路建设工程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928.29亩,建设内容主要有:土石方工程、排水管网工程、路面工程、亮化绿化工程等,项目投资为40445.33万元。 1、赣东大道(安石大道—金柅大道),全长2930.25m,宽55m; 2、站前大道(外环路—金柅大道),全长2660.4m,宽70m; 3、外环路(安石大道—崇岗大道),全长3060.99m,宽55m; 4、金巢大道(安石大道—金柅大道),全长2061.23m,宽50m。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抚州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南兰 电话:13507948128 通信地址:抚州市市直机关代建楼2号楼 邮编:344000 评价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评价证书:国环评证甲字第2303号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 邮编:330029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 接受委托后,进行现场踏勘。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阐明该项目选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对项目受影响人群采用发放公众调查表的形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项目建设带来的的污染物产生情况等不利影响提出线路调整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成果报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㈠对该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的看法; ㈡对该项目选址选线的态度; ㈢该项目建设对周围居民的影响的意见; ㈣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㈤对该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对该项目建设有意见和建议的个人或单位可在公告15天内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抚州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11.05.04
江西抚州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改善项目环境信息第二次公告
来源:市投资公司 江西抚州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改善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金巢开发区崇岗镇,规划用地面积2773.29亩,包括公交枢纽站建设工程等七个子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1亿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向公众公告相关环评信息。 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经业主授权现将工程有关环境信息予以公告。 一、工程概况 (一)公交枢纽站建设工程 建设规划用地约45 亩,建设内容包括:(1)公交首末站;(2)抚州市城市大型公交车辆的集发场地;(3)城市联运枢纽设施。 (二)BRT大容量快速智能公交系统(赣东大道为主线) 建设内容主要有:(1)BRT站台建设;(2)智能公交系统建设;(3)架空电力设备;(4)无轨电车车队。 (三)凤岗河二期改造工程 建设规划用地1800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排水管网工程、硬质铺设工程和绿化亮化工程等。 (四)城市道路建设工程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928.29 亩,建设内容主要有:土石方工程、排水管网工程、路面工程亮化绿化工程等。 1、赣东大道(安石大道—金柅大道),道路长2930.25 m,宽55 m; 2、站前大道(外环路-金柅大道)全长2660.4m,宽70m; 3、外环路(安石大道-崇岗大道)全长3060.99m,宽55m; 4、金巢大道(安石大道-金柅大道)全长2061.23m,宽50m。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抚州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南兰 联系电话:13507948128 地址:抚州市市直机关代建楼2号楼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谢小兵 地 址: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工作等级。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介绍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 (2)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分析本工程所在地各级政府、规划及环保部门的意见,以及与其他相关规划的关系。 (3)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 (4)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 (5)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
(6)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环境影响书评价结论。 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和措施 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是对生态环境、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影响,营运期主要是声环境和社会影响。 生态影响:生态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工程开挖产生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以及对凤岗河水生生物影响,工程中可以采取生物防护措施、工程措施和生态复垦加以解决,尽量减少对生态产生的负面影响。 大气影响:施工期间工程对空气的主要影响是扬尘污染。扬尘污染主要产生于地表的开挖、灰土拌和施工材料的运输。由于近年来用的路拌机和站拌设备均采用密封拌和方式,因此灰土拌和生产的尘污染程度已大大降低。营运期间交通车辆带来的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因此提倡环保节能车型,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 噪声影响:施工期间的噪声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机械等。可以采取调整作业时间、改进作业方法、调整施工场所(远离居民点)等措施,以降低噪声给周围居民(特别离施工场所较近和运输道路周围的居民)带来的不良影响。营运期间的影响主要是交通噪声给沿线(主要为近距离的居民)带来的不利影响,可以采取公路两侧绿化种植、重点敏感点通风隔声窗等措施,以降低噪声给沿线居民带来的不良影响。 水环境影响:施工期间,凤岗河的改造工程对凤岗河的水质和水生生物都均有一定程度的影响,施工期间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施工过程带来的不利影响。 六、评价结论 江西抚州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改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发展规划要求。项目建设对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抚州市经济跨越式发展、改善抚州客运站站前新区城市建设面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改善抚州市城市投资环境、盘活土地资源,增加财政收入、创造就业机会,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均有积极的作用。 工程在建设和营运期间将对沿线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执行“三同时”政策,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减缓措施及建议,工程的环境影响将得到有效控制。本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要查询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或将E-Mail传真至评价单位,评价单位确认索取人为本工程利益相关的公众后,将通过E-Mail将报告书简本发送至索取人。查阅报告书简本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10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特此公告。
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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