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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newbus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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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公交司机与乘客冲突 被刺数刀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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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1-10-13 18:34 | 只看该作者
一定要严惩凶手!否则不足以平民愤!为死者哀悼
17
发表于 2011-10-13 19:01 | 只看该作者
不知公交司机这个群体做错了什么,那些自以为清高的人看不起咱们,这些不三不四的人竟然对我们也是如此藐视。
也许在今天日出,谁还也不会料到这种社会上的渣滓在瞬间的冲动,但是几秒之中,一条生命就此终结。33年的哀乐在你的无知中被毁灭。请问,你在这样做之后考虑过给一个家庭带来的后果么。再问,你的后果还能逃过一死么?
在天的灵魂,请你安息。
……
18
发表于 2011-10-13 19:07 | 只看该作者
估计司机话说的也不好听,或者故意为难人家,前几天坐552司机故意为难一个年轻学生,被好多人骂了一顿才老实。但是强烈谴责这种暴力血腥的罪行,即使是精神病患者也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追究家属的赔偿责任,因为他身上带刀
19
发表于 2011-10-13 19:21 | 只看该作者
哎,一个巴掌拍不响,不过估计也是有点精神病得玩意。
20
发表于 2011-10-13 20:01 | 只看该作者
要严惩凶手,即使精神病也要严惩!!
21
发表于 2011-10-13 20:09 | 只看该作者
枪毙吧,连坐吧
22
发表于 2011-10-13 20:1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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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案现场血迹斑斑。

转播到腾讯微博

同事几天前用手机为陈禹庆拍摄的照片。

本报13日讯(记者 王瑞)今日7点20分许,在哈尔滨道外区承德街181号门前5路公交车上,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公交司机陈禹庆在运营过程中,被一名50岁左右的男乘客,用随身携带的卡簧刀连刺五刀后身亡。

案发时,犯罪嫌疑人在乘坐5路公交车(香坊区开往道外区方向)途中,欲在前门下车,被司机陈禹庆制止,二人发生争执进而厮打在一起。厮打中,犯罪嫌疑人用随身携带的卡簧刀连刺驾驶员陈禹庆五刀后,逃离现场。驾驶员陈禹庆随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后,哈尔滨市领导高度重视,哈尔滨市委政法委书记王维绪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公安、交通部门高度重视,尽快抓捕犯罪嫌疑人。哈尔滨副市长王小溪及哈市交通运输局、哈市公安局的主要领导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王小溪副市长现场坐镇指挥,详细听取了关于案件情况的汇报,并就案件侦破和维护公交行业及社会稳定等相关工作做出重要指示,他指出:犯罪分子敢于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凶杀人,气焰十分嚣张,为切实保证百姓的出行安全和良好的公共交通环境,公安部门要与交通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力争最短时间破案,维护社会稳定。

目前,哈尔滨市公安局便衣支队、刑侦支队、道外分局等部门正在全力侦破此案,市交通运输局将全力保障公交运营秩序



看来司机也挺过分不知道是不是先动手,
23
发表于 2011-10-13 20:26 | 只看该作者
车上不是有监控吗?赶快贴出图片,全国通缉
24
发表于 2011-10-13 20:29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司机让在前门下是情意,不让下是本分,即使高峰也应该遵守秩序规则,这也是现在的人都变了,这要是二十年前谁敢得瑟能上去车就谢天谢地啦
25
发表于 2011-10-13 20:47 | 只看该作者
草泥马的,要知道是谁整死他!三个吗?让它30个!
门是咋开的?!没人敢管闲事,现在的人都没把事摊到自己头上。
提供线索吧!公交迷为这事费心发觉线索吧。牺牲的是我哥们。
26
发表于 2011-10-13 21:25 | 只看该作者
谁说心理有疾病  别瞎说  那是个正常人  他就必须得负法律责任
27
发表于 2011-10-13 21:42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司机让在前门下是情意,不让下是本分,即使高峰也应该遵守秩序规则,这也是现在的人都变了,这要是 ...
涛涛小爷 发表于 2011-10-13 20:29


为了前门下不下车这么点小事把命丢了不值啊,公交司机朋友啊,别再跟自己过不去了,如果人家非要前门下就给人家开一下也没啥,别太倔了,坚持原则不让人家前门下老板也不多给一分钱吧
28
发表于 2011-10-13 22:02 | 只看该作者
默哀。。。。。。。。。。。。。严惩凶手!!!!!!!!!!!!!!!!!!
29
发表于 2011-10-13 22:06 | 只看该作者
没想到几月前天津的事在哈市发生了。。。严惩此凶手  杀无赦!
30
发表于 2011-10-13 22:18 | 只看该作者
抓到凶手,政府不管,司机抱团自己管!都是受苦人!自家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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