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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p93963035 于 2012-1-30 12:48 编辑
第57条 燃气工程规划
1、用气量预测
规划确定保定市燃气气源以天然气为主,对于缺乏供气条件和较偏远区域以瓶装液化石油气作为补充。规划2015年管道天然气居民气化率70%,供气量为49341万米3/年。
2、门站及储气设施规划
规划陕京二线天然气门站及储配站于天威路南侧、京港澳高速西侧,占地面积约48.6亩,门站内规划加气母站1座。
3、加气母(子)站规划
(1)加气母站供气规模为10万米3/日。规划母站位于保定市燃气总公司制气厂院内和规划陕京二线门站内。
(2)社会加气子站规划规模为2万米3/日。规划保留现有CNG加气站2座, 新建CNG加气子站4座。
(3)规划LNG公交加气站加气规模为1.2万米3/日。规划保留现有公交加气站1座(客运中心站),新建LNG公交加气站1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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