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信息时报
针对部分中小巴出现等候时间过长等现象,广州市交委昨日分别下发了关于规范公交中小巴和高峰快线营运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中小巴的开行计划必须具有规律性,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而高峰快线的最长发车时间间隔不得大于15分钟。
快线标志有统一规格
为了提高高峰快线服务质量,日前市交委发布通知,要求高峰快线投入运营前,公交企业要编制相应的路线营运计划并报请市客管处核准,营运计划中包含首末班发车时间,配备车辆数和车型、发班间隔等。据悉,今后高峰快线的发班间隔不得超过15分钟。
同时,对于快线的标志,交委也作出特别要求,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前门羊城通刷卡或投币箱上方设置“高峰快线”标识牌,采用红底白字,对尺寸规格也有规定。优先使用电子显示“三牌”,运营途中必须更换车辆腰牌及车内导乘图,对更换容易的车辆尽量将前牌、后牌更换。线路开行十五日内,有车前设置新开线路宣传指引牌,标识路线停靠点。
中小巴不得增设停靠站
市交委表示,公交中小巴线路投入营运之前,公交企业应当编制相应的线路营运计划并报告市交委客管处核准。该营运计划须包含首末班车发车时间,配备车辆数和车型、调整发车间隔等。中心城区(环城高速范围内)中小巴线路高峰期发班间隔不得大于10分钟,平峰期不得大于20分钟。中心城区以外(环城高速范围以外)的中小巴线路发班时间间隔高峰期不得大于15分钟,平峰期不得大于30分钟。
另外,中小巴线路在城市主干道上需按已核定的站点停靠,不得另行增设停靠站点;在城中村、边远地区部分路面狭窄、通行条件较差的非主干道上,可视出行需求及道路条件灵活停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