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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看公交] 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一次工作会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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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0: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一次工作会议确定———
济南公交牵头制定城市公共汽电车专业工作标准
   本报7月25日讯  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一次工作会议日前在青岛召开。会议确定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城市交通研究中心主任江玉林任技术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行业监督处处长安小芬,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公交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薛兴海,北京轨道交通路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战明辉,河北省出租汽车和城市公交管理办公室主任娄殿武任技术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其中薛兴海副秘书长分管城市公共汽电车专业工作组的工作,任专业工作组组长,负责该专业工作组标准制修订的具体工作。济南市城市交通研究中心主任刘彤任技术委员会委员。此举标志着济南公交将引领国家和行业城市公共汽电车专业工作标准的制定工作,这不仅是国家客标委以及交通运输部对济南公交工作的充分认可和信任,也是对济南公交寄予的厚望和鞭策。
    近年来,济南公交坚持“心系乘客,服务一流”的服务理念,把乘客满意作为企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推进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科技创新,并在新能源车辆技术、快速公交(BRT)建设、智能公交调度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同时不断完善企业管理的标准体系,并结合实践在企业标准基础上进行提升,相继编制了《快速公交系统(BRT)智能管理技术规范》、《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星级服务规范》等地方标准,职工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质量明显上升,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济南公交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乘客的认可。客标委正式成立以后,济南公交将会更多地参与和承担部分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为全国城市公共汽电车标准化工作作出积极的贡献。
    会议表决通过了客标委《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细则》、《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12年工作计划》。同时,会议还分组讨论了《城市客运标准化体系表》以及《城市客运“十二五”期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并将小组讨论意见形成了会议纪要。最后,会议审查了轨道交通的两个国家标准的送审稿,分别是《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送审稿)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送审稿),并进行了集体表决,经修订后准备报国标委审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和道路运输司等单位有关领导以及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观察员、参会代表、秘书处人员共计80余人出席了本次大会。经过公开征集,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共征集到51名委员和10名观察员。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公交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薛兴海任技术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分管城市公共汽电车专业工作组的工作,任专业工作组组长,济南市城市交通研究中心主任刘彤任技术委员会委员。
    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副司长徐亚华在会上结合我国城市客运发展面临的形势指出,做好城市客运标准化工作是推进客运行业服务升级、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的重要保障,是规范和加强城市客运行业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是推动行业发展转型的客观需要。
    根据技术委员会章程,为更好地开展各专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该技术委员会设置了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出租汽车和综合四个专业工作组。副秘书长、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公交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薛兴海分管城市公共汽电车专业工作组的工作,任专业工作组组长,负责该专业工作组标准制修订的具体工作。这不仅是客标委以及交通运输部对济南公交工作的充分认可和信任,也是对济南公交寄予的厚望和鞭策。
    根据本次会议讨论的《城市客运“十二五”期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2015年计划制修订的国家或行业标准30余项,其中城市公共汽电车专业领域的标准有 10余项。城市公共汽电车专业工作组将以这次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成立为契机,着手开展相关工作,联合国内城市公交企业、厂家、协会、高校及标准化研究机构,用较短的时间编制完成城市公共汽电车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逐步梳理和完善城市公共汽电车专业的标准规范框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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