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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2010年扬城公交线至少7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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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6 23: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市ZF《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已正式出台。意见提出了公交发展目标和一系列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政策,明确到2010年城市公交线路不少于75条(目前市区共有59条公交线路),主城区任意两点间公交出行时间不超过35分钟,按照万人公交车拥有率不低于15标台的要求,平均每年新增(更新)公交车辆200辆以上,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力争达到40%,公交车运营速度不低于20公里/小时,公交线网点覆盖率按300米半径计算,主城区大于50%。
  规划建设公交场站换乘枢纽

  公交场站的规划、建设主体首次被写入意见,要求城区道路新(改)建时,将公交场站纳入建设计划,由规划部门按规划定点,各建设主体负责场站建设,产权归ZF所有,由公交企业使用管理。各区和开发园区要预留公交场站建设用地;居民小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文体场馆、学校医院、大型超市、批发市场等开发项目,要将公交场站作为配套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交付公交企业使用,产权归开发单位所有。

  意见还要求,到2010年,建成客运东站西北侧、火车站西、南绕城公路出入口北侧、客运北站等城市东西南北4个综合换乘枢纽,以及润扬大桥东、市三布厂附近和槐泗镇等3个停车场;建成江海学院、瘦西湖新苑、隋炀帝陵、维扬开发区、邗江开发区二园、连运小区、念香苑和佳家花园等8个回车场。各区及园区根据开通公交车辆的需求,配套建设场站设施。

  建公交专用道保证优先通行

  意见赋予公交车优先通行权,要求加快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道路系统建设,在具备条件的路段试行设置城市公交专用车道,在易发生拥堵的交叉路口设置限时公交专用线段,调整公交车辆与其他社会车辆的路权使用分配关系,提高公交车辆运营速度和道路资源利用率,逐步使我市城区公交专用道达到主干道总长的20%。

  同时要求在城区主干道交叉路口配置感应信号系统,通过调整交叉口信号周期、信号相位、设置公交车辆专用信号等措施,减少公交车辆在道路交叉口的停留时间,保证道路优先通行权。要求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营运环境治理,查处省、县际班线车辆在公交站台滞留候客现象,加强人力三轮车整治,改善公交车辆运营环境。

  新辟公交线3年补贴45万元

  意见明确,将城市公交建设纳入ZF公共财政体系,逐步加大投入,重点扶持。明确城市公交发展资金主要来源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金净收益、财政安排的政策性亏损补助等。公交企业新增公交车辆资金由市财政给予专项补贴,公交车辆的更新由企业自行负责。

  意见明确,建立规范的城市公交补贴和补偿机制,要求城市公交企业积极承担社会公益性服务和ZF指令性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对燃油价格上涨形成的亏损部分,除按规定享受国家和省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专项补贴。对新辟的公交线路,每条每年补贴15万元,连续补贴3年。

  实行税费优惠政策。继续实行低票价政策,最大限度吸引市民乘坐公交,提高公共交通的承载率。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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