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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y8001mail 于 2008-9-28 17:45 发表 这应该是违法的事情,公交车司机没有权利限制人身自由,现在连警察都不敢这样做,公交公司的规定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这种行为太霸道了。 更别说有考试,直接撕掉司机工牌下车,然后投诉。 现在钱包里能有几个 ...
原帖由 小伙 于 2008-9-28 20:45 发表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需要下车的乘客可以向丢东西的乘客出示有效证件以表示自己的清白,这种事情就是将心比心的事! 要体谅被害人的心情! 济南市公安局规定,驾驶员有处置突发性事故的责任,乘客有被管理和调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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