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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中提出,公交车报废期限要提前2至3年。对此,西宁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早在2004年就将车辆报废期限由10年改为8年。
10月6日,西宁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设备处处长徐飞鹏介绍,车辆报废期限提前有几方面的原因:随着社会发展,没有了汽车大修;城市的不断发展,也要求相应配套设施的发展,繁华都市中跑着破旧的公交车肯定不协调;企业要核算成本,车辆使用年限拉长,车辆的损耗会加大,修理次数增多,成本也随之上升。此外,汽车制造技术发展越来越成熟,老公交车上高高的台阶,曾让很多人感到不方便、不安全,如今,各条线路上运营的新型公交车,让老百姓体会到了乘车的舒适、安全。这都是车辆报废期限提前带来的好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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