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南京市新购公交车项目招标公告
2012-10-15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江苏省
招标人:- NJHW-120914- 1.2.3 .4
受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2012年南京市新购公交车项目(一、二、三、四标段)所需公交车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批准单位: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2、项目批准文件编号:宁交客【2011】459号
3、项目名称: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南京市新购公交车项目(一、二、三、四标段)所需公交车采购及相关服务
4、项目地点:南京
5、资金来源:政府补贴及自筹
6、招标内容、数量及规格:公交车采购780辆;具体规格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公告划分标段:四个标段
二、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要求:
一标段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2亿元及以上、且具有客车底盘生产资格的客车整车生产企业;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大型城市客车生产能力强、制造工艺水平高、质量控制体系完善、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大型城市客车制造商;
3 、投标人必须为国内外市场上天然气车保有量高且质量稳定故障少的国内客车制造商;
4 、 2009年1月1日 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100辆及以上实际运行的天然气(LNG)公交车销售业绩(多份合同可累计);
5 、投标车型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已公告的产品并已列入国家环保部的公告目录,保证在南京车辆上牌。未上公告和在南京未得到国家准入运营批准的车辆,不得参与投标;
6 、投标单位必须为自 2010年1月1日 以来,连续6个月或者间断10个月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信息网或中国汽车报统计大型城市客车销售量中排名前10名的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自 2011年1月1日 以来,投标人所投标车型因设计、制造及质量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且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责任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及取消其中标资格。
8 、上述原件须在资格预审时递交原件核查,但申请书中所附复印件必须盖红章,否则不予资格审查。
二标段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2亿元及以上、且具有客车底盘生产资格的客车整车生产企业;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大型城市客车生产能力强、制造工艺水平高、质量控制体系完善、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大型城市客车制造商;
3 、投标人必须为国内外市场上天然气车保有量高且质量稳定故障少的国内客车制造商;油电混合车的投标人必须出具“中标后负责提供办理汽车上牌的相关手续”承诺书;
4 、 2009年1月1日 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100辆及以上实际运行的天然气(LNG)公交车销售业绩(多份合同可累计); 2009年1月1日 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100辆及以上实际运行的油电混合动力公交车销售业绩(多份合同可累计);
5 、投标车型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已公告的产品并已列入国家环保部的公告目录,保证在南京车辆上牌。未上公告和在南京未得到国家准入运营批准的车辆,不得参与投标;
6 、投标单位必须为自 2010年1月1日 以来,连续6个月或者间断10个月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信息网或中国汽车报统计的大型城市客车销售量中排名前10名的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自 2011年1月1日 以来,投标人所投标车型因设计、制造及质量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且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责任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及取消其中标资格。
8 、上述原件须在资格预审时递交原件核查,但申请书中所附复印件必须盖红章,否则不予资格审查。
三标段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2亿元及以上、且具有客车底盘生产资格的客车整车生产企业;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大型城市客车生产能力强、制造工艺水平高、质量控制体系完善、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大型城市客车制造商;
3 、投标人必须为国内外市场上柴油车保有量高且质量稳定故障少的国内客车制造商;
4 、 2009年1月1日 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200辆及以上实际运行的 12米 级柴油公交车销售业绩(多份合同可累计);
5 、投标车型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已公告的产品并已列入国家环保部的公告目录,保证在南京车辆上牌。未上公告和在南京未得到国家准入运营批准的车辆,不得参与投标;
6 、投标单位必须为自 2010年1月1日 以来,连续6个月或者间断10个月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信息网或中国汽车报统计的大型城市客车销售量中排名前10名的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自 2011年1月1日 以来,投标人所投标车型因设计、制造及质量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且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责任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及取消其中标资格。
8 、上述原件须在资格预审时递交原件核查,但申请书中所附复印件必须盖红章,否则不予资格审查。
四标段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2亿元及以上、且具有客车底盘生产资格的客车整车生产企业;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大型城市客车生产能力强、制造工艺水平高、质量控制体系完善、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大型城市客车制造商;
3 、投标人必须为国内外市场上柴油车保有量高且质量稳定故障少的国内客车制造商;
4 、 2009年1月1日 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200辆及以上实际运行的 10米 级及 8米 级柴油公交车销售业绩(多份合同可累计);
5 、投标车型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已公告的产品并已列入国家环保总局的公告目录,保证在南京车辆上牌。未上公告和在南京未得到国家准入运营批准的车辆,不得参与投标;
6 、投标单位必须为自 2010年1月1日 以来,连续6个月或者间断10个月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信息网或中国汽车报统计的大型城市客车销售量中排名前10名的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自 2011年1月1日 以来,投标人所投标车型因设计、制造及质量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且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责任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及取消其中标资格。
8 、上述原件须在资格预审时递交原件核查,但申请书中所附复印件必须盖红章,否则不予资格审查。
(二)本次招标同一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同一投标人最多可以中标两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在两个以上标段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由招标人根据投标总价价格组合低者选择其中两个标段确定其为中标人,其余标段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四、投标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12 年10月15日 至 2012 年10月19日 , 每天每日上午 9:00 至 11:00 ,下午 14:00 至 16:00 (北京时间)。
五、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12 年10月15日 至 2012 年10月19日 ,每日上午 9 :00 至 11:00 ,下午 14 :00 至 16:00
六、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12 年10月23日10:00至11:00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王 杰
手 机: 13240743335
电 话:010-63891720
传 真: 010-63891730
邮 箱:zhaobiao1116@163.com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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