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交总公司“公交车”公开招标采购结果公示
一、采购方式及项目编号:公开招标 BZCHH2012-33
二、采购人:呼和浩特市公交总公司
三、采购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四、采购项目:公交车
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2.9.28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陈松利、刘建民、侯建生、陈晋元、韩永明、韩平、云补威
七、成交供应商:
第一包第1项: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成交金额:3398.5万元;
第2项:重庆五洲龙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成交金额:3594万元;
第3项: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成交金额:3745万元;
第4项: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交金额:3495万元;
第二包第1项:一汽客车有限公司,成交金额:2911.5万元;
第2项:东风扬子江汽车(武汉)有限责任公司,成交金额:2916万元;
第3项:投标人全部超预算.
八、成交结果公示有效期:2012.10.29----2012.11.2
说明:
1.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如对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投诉。
2、投诉电话:
(1)、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监督科0471-4669338。
(2)、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471-6959184。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6)、匿名投诉及质疑,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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