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jk 于 2012-12-24 20:18 编辑
整理了一些关于汽车编号规则的资料,供大家参考。主要都是官方数据,具有一定权威性,但解读起来却有一些抽象。
首先是国标中的内容:
GBT 9417-1988 汽车产品编号规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编制各类汽车产品型号的术语及构成。
本标准适用于新设计定型的各类汽车和半挂车。不适用于军事特种车辆(如装甲车、水陆两用车、导弹发射车等)。
2 术语
2.1 汽车的产品型号:为了识别车辆而给一种车辆指定的一组汉语拼音字母和
阿拉伯数字组成的编号。
为了避免与数字混淆,不应采用汉语拼音字母中的“I”和“O”。
2.2 企业名称代号:识别车辆所属分类的代号。
2.3 车辆类别代号:表明车辆所属分类的代号。
2.4 主参数代号:表明车辆主要特性的代号。
2.5 产品序号:表示一个企业的类别代号和主参数代号相同的车辆的投产顺序号。
2.6 专用汽车分类代号:识别专用汽车的结构类别和用途的代号。
2.7 企业自定代号:企业按需要自行规定的补充代号。
3 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
汽车的产品型号由企业名称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主参数代号、产品序号组成。必要时附加企业自定代号(图1)。对于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还应增加专用汽车分类代号(图2)。
3.1 企业名称代号
企业名称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一部分、用代表企业名称的两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3.2 车辆类别代号
各类汽车的类别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二部分,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按表1 规定。
3.3 主参数代号
各类汽车的主参数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三部分,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3.3.1 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的总质量(t)。牵引汽车的总质量包括牵引座上的最大质量。当总质量在100t 以上时,允许用三位数字表示。
3.3.2 客车及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长度(m)。当车辆长度小于10m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长度(m)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3.3.3 轿车的主参数代号为发动机排量(L)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其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3.3.4 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当采用定型汽车底盘或定型半挂车底盘改装时,若其主参数与定型底盘原车主参数之差不大于原车的10%,则应沿用原车的主参数代号。
3.3.5 主参数的数字修约按《数字修约规则》的规定。
3.3.6 主参数不足规定位数时,在参数前以“0”占位。
3.4 产品序号
各类汽车的产品序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四部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数字由0、1、2、……依次使用。
3.5 当车辆主参数有变化,但不大于原定型设计主参数的10%时,其主参数代号不变,大于10%时,应改变主参数代号,若因为数字修约而主参数代号不变时,则应改变其产品序号。
3.6 专用汽车分类代号
专用汽车分类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五部分,用反映车辆结构和用途特征的三个汉语拼音表示,结构特征代号按表2 的规定,用途特征代号另行规定(图3)。
编制型号举例
(参考件)
例1、第一汽车制造厂生产的第二代载货汽车,总质量为9 310kg,其型号为:CA 1 091
例2、第二汽车制造厂生产的越野汽车,越野时总质量为7 720 kg,其型号为:EQ 2 080
例3、上海重型汽车厂生产的第一代自卸汽车,总质量为59 538 kg,其型号为:SH 3 600
例4、汉阳特种汽车制造厂生产的第一代公路上行驶总质量为30 000kg 的牵引汽车,其型号为:HY 4 300
例5、济南汽车改装厂生产的第一代保温汽车,采用EQ 1 090 汽车底盘忙改装时,其型号为:JG 5 090X1
例6、兰州专用汽车制造厂生产的第一代野外淋浴半挂车,总质量为5 000kg 其型号为:LQ9 050X
例7、天津客车厂生产的第二代车厂为4 750mm 的客车,其型号为:TJ 6 481
例8、上海汽车厂生产的第二代轿车,发动机排量为2.2 321,其型号为:SH 7 221
例9、青岛汽车制造厂生产的总质量为15 010 kg 的第二代半挂运输车,其代号为:QD 9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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