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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交车“拖行”老人续 司机:赔偿款退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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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9 10: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年初三,在徐州路站乘坐202路公交车时,67岁的王老先生“被公交车带出去10多米远”,摔倒在地后被送医治疗。事发后,司机李师傅跟对方签订了和解协议,双方约定李师傅向其支付3200元钱,对方配合李师傅办理销案手续。但后来找出的一段监控录像显示,王老先生是自己摔倒的。2月17日,已经掏钱和解的李师傅再次拨打对方电话时,对方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带出10多米远?公交被指刮倒老人

  2月12日下午4时许,202路公交车司机李师傅驾驶公交车行至山东路南站时,突然被一辆商务车拦了下来。“司机告诉我撞人了,紧接着,一位女士(后来得知是王老先生的女儿)也从后面出租车上下来说,我的车把她家老人刮倒了。”李师傅回忆称,尽管有些摸不着头脑,但将车上乘客安排妥当后,他还是赶紧跟着来到事发地点——徐州路公交站牌。“一看老人确实摔倒在地上,我也非常害怕,可是回忆发现开车时没什么异常。”李师傅说,看到老人摔倒在地,当时很多围观群众也指责他开车冒失。

  摔倒在地的这位老人姓王,今年67岁了。据王老先生的儿子介绍:“老人过马路后,准备上这班车时,司机关掉门就跑了。”事后,有记者来到401医院找到伤者。“当时我左脚已经到达车门上了,手把着车门子,可司机开车就走了。”王老先生说,公交车把他带出去10多米远。摔倒后,王老先生出现了心慌、腰疼等症状。

  张口要一万元最终拿3200元和解

  事发后,202路车队的负责人张经理来到401医院。据李师傅介绍,当时车队领导垫付了400元,自己也拿出2600元用来给老人看病。“一方面,我们抓紧给老人看病;另一方面把公交车监控调了出来,查清事故真相。”202路车队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当天晚上,王老先生的儿子就跟我沟通说,希望这件事私了,但对方张口就要一万块钱。”李师傅认为对方要钱太多,没有答应。“后来,他又跟我沟通说要5000元,考虑到老人伤得不严重,我还是没有轻易答应。”李师傅告诉记者,经过双方“讨价还价”,最终连着已掏的钱在内双方将“价码”定在3200元,并由对方拟定了一个“私了协议”。“协议内容是,我一次性向对方支付3200元的经济赔偿,对方在收到赔偿款后,协助我去交警部门办理销案手续。”李师傅说。

  “因为对方一直强调是我撞人后跑了,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李师傅告诉记者,自己从来没碰到过这种事,一听人家说是交通肇事逃逸,担心受到严厉处罚,他就赶紧签订了这项协议。而为了不让老婆心疼,他说自己只赔付了2000元。
车内监控显示老人追时公交已启动

  2月14日,公交公司调取了事发时公交车的监控录像。公交公司称,从监控看,王老先生是在公交已经启动后追上来的,随着公交车速度变快,王老先生在公交车后门处摔倒在地。这跟王老先生之前所说的“手把着车门子,公交车就开走了”、“公交车把我带到10多米外”等说法明显不符。对此,18日记者试图联系王老先生的儿子,但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看到这段视频后,李师傅也终于松了口气。“不是我刮倒的就好!”他表示,尽管已经赔给对方3200元钱,但只要弄清楚事情的原委就好。“事情发生后,我基本茶不思、饭不想,根本就吃不下去。”李师傅说,真相大白后,自己心里坦然多了。“经过我后来了解和考虑,王老先生应该是穿过马路后,从我车后面转到车的右侧。可他刚转过来时,已经上下客完毕了,我关上了车门,车子也已经开始启动了。”李师傅说。

  约定好去销案连打18个电话不接

  根据“私了协议”,双方约定17日去交警部门销案。“可是,17日上午我前前后后一共打了18个电话,一直没人接。”李师傅有些气愤,“最后根据对方留下的另一个号码拨了过去,接电话的女士只说会帮我联系,但那之后就没有任何消息了。”无奈之下,17日下午,公司相关负责人拿着监控录像来到交警部门。“经过查看确实不是公交车刮倒老人后,交警部门就把我的驾驶证和公交车交给我们了。”李师傅说。

  尽管公交车和驾驶证已经取了回来,但对于对方逃避的态度,李师傅及其家人都非常不满。李师傅说,“我周围的朋友看到这件事后,也都纷纷给我打电话,希望帮我讨回公道。”李师傅的亲戚慕女士告诉记者:“虽然钱不多,但我们咽不下这口气,希望对方能出面就此事进行道歉,我们也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律师说法

  撤销协议易认定欺诈难

  “双方签订的‘私了协议’是有法律效应的。”山东文凡律师事务所的孙东清律师告诉记者,“如果协议是在没有弄清事故真相的情况下签订的,并且公交车司机确实没有责任,可以通过法院申请撤销双方签署的协议。”

  但是,对于王老先生一家是否构成欺诈行为,孙律师表示,这并不那么容易认定。孙律师说,如果王老先生一家具有故意性,那么其行为已经构成欺诈;但如果在当时的情况下双方都对事实真相有误解,那么就不构成欺诈。“协议书是由王老先生的儿子签署的,而他当时并不在场。如果在没有弄清楚事情原委的情况下,双方签署了这个协议,就不构成欺诈。”

  -短评

  真相不该躲起来

  这件事情发生后,引发了网友的热议。看看202路公交车车队公布的视频,再想想王老先生及其家属的说辞,在“铁证”面前,不少网友对王老先生和其家人避而不见的态度感到不满。同时,对司机李师傅表现出了极大的同情。甚至有网友提出了“贴心”的建议:如果不愿意公开道歉,最起码可以注册一个账号在网上“偷偷地”向李师傅表示一下。

  那么,王老先生是追赶公交车时自己摔倒的,还是被已经起步的公交车后厢刮倒的?是老人担心家人责怪,没有如实描述当时的场景,还是另有隐情?事实确实如公交公司说的那样,还是有其他情况监控没有拍到?监控的镜头毕竟是有限的,老人和他的家人又不露面,这些问题只能存疑了。

  事情不能只听一面之词。无论是网友,还是其他读者,都希望老人和他的家人能够出来说说,一方面别蒙受不白之冤,另一方面也还给司机一个公道。也希望其他的目击证人能够站出来,大家合伙揪出真相。

  此前国内多次报道老人摔倒没人扶、不敢扶的事件,让人们一再感叹诚信和信任的缺失。青岛是一座充满爱心、尊老敬老的城市。正因如此,真相才显得如此重要。我们不能容忍道德的瑕疵,也不能忍受欺骗的存在。

  真相不该躲起来,为了他人,也为了自己,这位老人和他的家属都该站出来,还公众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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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9 10:56 | 只看该作者
大过年的,这老头想讹人,真不道德!
他最好别出门了,要不所有公交车都不拉他!
3
发表于 2013-2-19 11:42 | 只看该作者
想钱想疯了。。。。。明明自己摔倒的说司机不好。。。。。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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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9 18:33 | 只看该作者
真好意思的! 司机一月才几个钱 !!   弄些老年卡真是自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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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9 19:41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多少这样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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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0 20:25 | 只看该作者
根据生活在线最新消息,老人儿女来到社会福利院停车场公开道歉,退还赔款,慰问司机。老人儿子称其父当日酒后加上一急一摔,神志可能不太清楚,自己和妹妹又十分冲动,加之一些风言风语,轻信一面之词。其父这几天没看报道,自己身在外地不太知情,亲朋好友通知后他赶回来了。自己也是公交司机,没想到这种事竟出在自己身上。
7
发表于 2013-2-20 20:31 | 只看该作者
钱回来了,心里不知是啥滋味啊!

点评

摊上这种事谁心理不留下个钉子眼……  发表于 2013-2-20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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