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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anjian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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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民大学西门到家乐福中关村店坐什么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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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0 00:29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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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0 10: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yanjianjian 发表于 2013-3-29 23:52
三个地方分别在不同位置,问了三次路,发三条就叫刷版了?请你实事求是,版主更应该尊重事实,别动不动就上纲 ...

如果你还是认为你的这种提问方式没什么不对,那你不妨发个投票贴问问众位坛友有那位会认同你,不妨问问管理员南老夫子是否认同你。论坛的标准不是版主自己定的,而是经过大家共同认可的,你这样一个帖子一个问题就是浪费服务器资源、破坏论坛版面!本来我只是位普通会员,但看到你对版主的好言相劝不但不听,反而继续一意孤行,就不得不说几句。你知道论坛上以前的那位水壶吗?我看你就是那号的,甚至我觉得你还不如水壶呢,至少人家对待大家的批评态度是好的,至少现在的水壶已不再招人烦了,而你呢?奉劝你一句,收敛一点,再这样下去你会引起公愤的。

点评

麻烦你通知版主把此贴删除,谢谢。  发表于 2013-3-30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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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0 11:1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yanjianjian 发表于 2013-3-29 23:07
回复点评,我要问路,不就是让我到休闲驿站吗?哪又规定说不能问了?请你们有点权力的人珍惜自己的权力,不要滥用 ...

夏天天站长曾经发过公告:问路请到问路吧。问路贴,删立决!

点评

既然如此就删了吧,反正也起不到作用,还省得浪费资源。  发表于 2013-3-30 20:28
我代表我个人谢谢您的提醒  发表于 2013-3-30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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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0 16:18 | 只看该作者
yanjianjian 发表于 2013-3-30 00:18
比如完全重复的广告贴,我问的问题是我个人确实需要寻求帮助的,我没有主观故意去破坏秩序,要么你就明确说怎 ...

如果您不介意,对于您在14、15、16三个楼的发言,我就合在一个楼里向您做出答复了,因为我个人认为,如果语言能力正常的话,很多话放在一起说也不会损失多少效果。
14#:非常感谢您的建议。现在北京版的版规确实还有不完善的地方,版规修正案也正是我们近期正在筹划的事务。多谢18楼的朋友帮我确认的事实,因为我对这个公告也有印象,但现在找不到了。由于有这个“上级精神”的存在,我们也无权违抗,但本着与人方便的原则,前辈版主们长期以来对零散的问路帖多数也都采取了宽容对待的态度,因为谁都有急需帮助的时候。现在咱们争论的焦点在于(如果我没有理解错误的话),您认为您主观无错,客观造成的结果就完全正义。实话说,我非常理解。但很遗憾,您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不甚良好的影响,您在给我的站内信中也明确无误地提到,版主有服务公众的义务,“只要维护好基本秩序就可以了”。对于您的帖子进行一些必要的操作,正是在履行我们维护秩序的义务。如果您不能认同您的“主观无恶意”行为对论坛正常秩序构成了影响的话,欢迎您通过发动公投或其他任何可行的方式征求一下广大坛友的意见,看看到底是我们利令智昏还是您对“公众利益”的理解稍有偏差,同时版主也有义务无条件遵守民*主决定的意见。另外我看到了您因为这个帖子被扣了分,如果您对受到的个人处罚有异议的话,可以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申诉,但在申诉结果出来之前你我都有义务暂时尊重其他版主的处理决定。
15#:确实,法,或者说版规,只能划定一条线,线内即可,线外即禁。因为言论自由是天赋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任何人有权剥夺您自由发言的权利,因此,任何法律和规定都只能尽可能预想到任何不良言论不良行为所将会带来的不良后果,并制定规则(也就是那一条细细的红线)以确保对不良行为予以事后惩戒。没有任何法律能做到万无一失,因为只有对所有人都进行有罪推定并事先禁止其所有可能行为才有可能完全遏止不良行为的出现,但那是违背人*权和法制精神的,尽管有诱人的效益,但不能实施。所以,您这个问题题得真好,很尖锐也很实际,让我也有了一个阐述我的法制理想的机会。且我的回答或许会让您感到意外:如果版规在刷版行为的认定上规定是在一天以内的话(由于修正案还未出台,我也不知道它最终会是什么样子,故只能说“如果”),那么您分三天发出99%的内容都相同的问题(只要有一个字不同就不能认定为完全相同)也是不违反版规的,版主没有任何权利对您个人做出任何处罚。但对于影响了论坛正常环境和秩序的帖子内容是有义务进行管理的,就好比清洁工只能负责清理街道但无权对扔垃圾的人进行处罚一样。
16#:首先,至少我个人在行使版主职权的时候是坚持法制精神的,若有不周,欢迎任何朋友提出,帮助我更好地改进。其次,版主作为论坛会员中的一员,所享有的权利跟您、跟其他会员都是一样的;同样,义务也是一样的。论坛成员的义务并不包括对别人的问题有问必答,何况在自己并没有准确答案的情况下信口雌黄地随便回答,我认为也不是对提问者负责任的行为。
最后,请容许我再针对您给我的站内信多一句嘴:自从我接任版主以来,曾不止一次在论坛中阐述权利、义务与法制的问题。不知是我的表达能力底下没有让您看懂还是您根本就没用心看过,抑或是您对我或其他版主本就抱有先天的不信任,总之在您的站内信中看到“看我不顺眼......把我封杀或禁言”等言语,让我感到很失望,也抱有不小的歉意。抱歉是因为或许我做得还不够好,失望则是因为我种种的努力还没起到效果,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尚任重道远。最后这段话不针对任何人,就当是我在借用贵帖宝地自怨自艾吧,顺表谢意。另外,再次向您解释:无论您说什么做什么,甚至跟我争论也好、置气也好,只要没有超出版规这条红线,我不会也没有权力对您做任何的处罚,遑论“禁言”或“封杀”。版主没有权力“容不下”任何人,只有在某个人或某些人被论坛这个群体所“容不下”的时候,版主才能代表论坛代表法制去行驶职权。

点评

麻烦您把这贴删除,免得浪费资源,谢谢。  发表于 2013-3-30 20:34
实在抱歉,太长了,没有仔细拜读,我不知道是不是有歧视语言能力弱的人,还是本身就把所有人都限定为你所认为的那种.  发表于 2013-3-3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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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0 20:14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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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0 20:18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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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0 20:1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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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0 20:2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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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0 20:5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yanjianjian 发表于 2013-3-30 20:27
每个人看法不同而已,我不了解你说的什么水壶,我也不关心这些,你觉得是好言相劝,你可以听取,不过请你 ...

行啦,我是看清了,你就是个脑子里只有自己那一套标准的主,别人就是说得口吐莲花,你只是当耳边风。你非要按照自己的标准来,行!但版主还要版规处置,这次你只是扣分,下次就是封号了
好自为之吧。

点评

别忘了让版主删贴,没必要再继续说下去了,不然真是浪费资源.  发表于 2013-3-30 21:03
25
 楼主| 发表于 2013-3-30 21:03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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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1 22:35 | 只看该作者
呵呵。说不过别人就要让版主删帖,那当初何必要说呢?
我依旧那句话:楼主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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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1 22:53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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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 00:2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yanjianjian 发表于 2013-3-31 22:53
你这个想法也太幼稚了,不过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成年人,看说话似乎不像。没什么说不得过说不过的,我的目 ...

你够了吧。这里不是你自己的论坛想怎样就怎样,你想删贴就删贴是吧?天涯版主写了上千字的东西,你说删就删啊?!对别人的劳动有没有起码的尊重?!
29
发表于 2013-4-1 11:5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峥宝宝 于 2013-4-1 12:00 编辑

去年楼主已经被处理过一回了 http://www.gongjiaomi.com/thread-828661-1-1.htm
事不过三 这是公交爱好者论坛 不是线路咨询论坛
况且你经常发表内容雷同的问路贴 已经造成会员的反感了
孤掌难鸣 希望楼主自己能冷静地反省反省 此贴现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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