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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司机倒车碾死女子被路人群殴后身亡(转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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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7 11: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公交司机倒车碾死女子被路人群殴后身亡
东南网5月16日讯(本网记者 阮丽云)“欧阳司机已经走了。”福州市公交集团党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晨6点左右,被围殴致重伤的118路欧阳司机不幸不治身亡。

  5月8日晚六点半左右,福州一辆118路公交车在金山金榕南路和金环路交界处撞倒斑马线上过马路的一对母女,公交司不知何因,再次发动车子倒车,最终导致母亲被碾死,小女孩因被围观群众及时拉出车底逃过一劫。

  事发后,肇事的118路欧阳司机遭到路人围殴,被送往医院救治时已经昏迷,一周多来靠呼吸机维持生命。5月9日,司机家属就收到了医院下达的关于欧阳先生的病危通知书,被告知欧阳司机的成活几率仅10%。连日来,欧阳司机的病情一直牵动着广大市民和网友的心。不幸的是,欧阳司机最终还是不治身亡。

  福州市公交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事发后,公交公司一直尽力做好家属安抚工作,下一步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善后处理事宜,目前司机家属和同事都沉浸在哀痛之中,希望警方能够早日缉拿围殴欧阳司机的“凶手”,公布调查结果。

(责任编辑:邰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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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7 11:50 | 只看该作者
神马世道,希望公交车司机在天国安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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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7 11:53 | 只看该作者
公交车司机低人几等,自己果断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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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7 12:46 | 只看该作者
轧死人的事情并不少见,但是多数情况下路人只是看个热闹,不会出手。很据描述来看,应该是司机把母女撞倒之后,不顾路人劝阻继续倒车导致母亲死亡。在场的群众应该都是对这种嚣张气焰看不下去了,才义愤填膺的。如果确实如此,那么司机是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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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7 14: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xueforever 于 2013-5-17 15:00 编辑

撞倒斑马线上过马路的一对母女,公交司不知何因,再次发动车子倒车,最终导致母亲被碾死,小女孩因被围观群众及时拉出车底逃过一劫。


二次碾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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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7 15:57 | 只看该作者
这新闻报道的,还牵动着广大市民的心。怎么不说那个母亲的死牵动广大市民的心。在斑马线上遇到行人,无论什么情况司机都必须让行人先过。都违章压死人了,还这样把司机当做英雄式的报道。真是可怜了那个失去母亲的小孩。应该让司机的家属赔偿小孩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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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7 19:17 | 只看该作者
这司机要干什么?二次碾压!打死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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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7 20:09 | 只看该作者
虽然司机怀疑是涉及二次碾压,但是那对母女过人行横道线也应该左右看看,确定没有危险时再快速通过。另外,公交车属于大型车,倒车时很难看到车后面的情况,即使倒车撞上人,只要司机师傅没有看到异常还会继续倒车的(因为压到别的东西情况也是一样)。另外,哪国有这个规定说围观路人可以随意打人的?这是法治社会,不是人治社会,更不是专制社会,围观人不管再怎么群情激奋,打人是不对的。人家虽然有错在先,但是人家也是一条生命。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这是严重违法行为,参与殴打的人都应该判刑。不存在活该不活该的问题。

点评

在斑马线上撞人,不论行人是否闯红灯司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公交司机撞了人再倒车,而且是不顾众人的提醒下执意倒车,具有重大嫌疑。但我们呼唤社会,即使严惩凶手也要理性冷静,避免违法行为给自己带来麻烦  发表于 2013-5-21 14:13
福州公交多数配有后置摄像头,另外据说路人已经朝司机喊了,告诉他车底下有人,但是司机没有理睬。幸亏有好心人一把把小女孩从车底下拉出来,否则就是一波团灭。  发表于 2013-5-18 11:27
赞成!他即使有罪,也不应该采取这种不经审判的方法群殴致死。群众你要是真看不过,将其制服扭送到公安机关就是了。  发表于 2013-5-18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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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7 20:29 | 只看该作者
这司机都被兲朝的狗棺搞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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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7 21:14 | 只看该作者
我都没看明白记者是在替谁说话……
11
发表于 2013-5-17 22:18 | 只看该作者
对事件本身不做评论,只表示围殴者应该付相应刑事责任

点评

支持,否则我大天朝法律何在?  发表于 2013-5-18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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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8 17:41 | 只看该作者
不管车后面有没有摄像头,也不管当时倒车时后视设备是否正常运营,谁违法谁承担责任,这是法律规定的,也应该由公安机关承担处罚责任,而不应该是路人去做这件事。所以这次事件中凡是参与打人者都必须要受到法律严惩。因为这不属于自卫,属于故意伤害他人。
13
发表于 2013-5-21 14:05 | 只看该作者
冰冷剃度 发表于 2013-5-17 12:46
轧死人的事情并不少见,但是多数情况下路人只是看个热闹,不会出手。很据描述来看,应该是司机把母女撞倒之 ...

的确是有故意杀人的嫌疑啊,要不倒什么车呢?!光说公交公司沉浸悲痛,安抚家属。小女孩的妈妈难道就不需要安抚,她的家人就不沉浸在悲痛之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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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1 16:13 | 只看该作者
kkk5939 发表于 2013-5-21 14:05
的确是有故意杀人的嫌疑啊,要不倒什么车呢?!光说公交公司沉浸悲痛,安抚家属。小女孩的妈妈难道就不需 ...

无论如何,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都涉嫌违法,但是目前不确定到底是正常行驶撞到人还是倒车时撞到人的,如果是正常行驶撞到人,司机师傅第一反应就是要倒车,以免带来更大的伤亡。另外,这对母女是否涉嫌闯红灯也不确定,如果是闯红灯,死有余辜。

点评

你就不闯红灯了,你闯红灯就死罪?你这么说的话你也有闯红灯的那一天,因为不闯红灯是过不了道的  发表于 2013-5-29 21:36
如果是倒车时撞到人,母女就应该出现在车的后方而不是斑马线上。即使是撞红灯撞人,司机至少要付一般责任的,如果涉及碾压还要付故意杀人罪!  发表于 2013-5-21 17:16
把人带到车底下之后,在天朝现行的法律激励下,多数司机想的还真是倒车.....  发表于 2013-5-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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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1 17:02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司机是二次碾压,这就好比一个人当街杀死了另外一个人,然后被途径目击群众殴打致死,不知道应该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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