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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司机停车时撞死同事 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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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3 10: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www.qianlong.com/2008-11-13 06:31:21来源:京华时报
  在进站停车时,公交司机孙某操作失误,将一名站在地面停车场的同事挤压致死。记者昨天获悉,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检方将孙某公诉至崇文法院。
  孙某今年50岁,有多年驾驶经验。去年9月4日14时40分左右,在公交108路电车崇文门总站停车场内,孙某进站停车时操作错误,致使其驾驶的电车撞向停车场内停驶的另一辆电车。被撞电车向前移动后,再次与停放在其前的一辆电车尾部相撞,造成站在两车之间的电车司机葛某被夹致死。事发后,孙某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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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3 19:06 | 只看该作者
让我想起了乔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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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3 19:26 | 只看该作者
厂内行车,注意安全
断BHB,限速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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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3 19:44 | 只看该作者
停车不拉手刹?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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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3 23:52 | 只看该作者

葛师傅安息

看来是距离判断错误了
拉着手刹也顶不住大车一撞啊,有手刹也跟着动了
站内还是很危险的,我值夜班收到过一个在站里被车挤上的,站台的工作人员,大量血胸,晚上八九点来的,给我折腾到两点多,还行最后保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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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4 09:44 | 只看该作者
注意安全!防不胜防啊!
一不做不安全的事,
二要防他人的不正当操作导致的不安全.
7
发表于 2008-11-15 21:04 | 只看该作者
套用一句我们单位的话: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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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5 21: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马家堡路北口 于 2008-11-15 21:04 发表
套用一句我们单位的话: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再加一句:不要制造出其他生命,自己也不要被制造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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