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论 1.1 规划名称及项目背景 规划名称:《济南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4-2018)》(以下简称建设规划) 济南市作为山东省省会,位于山东省中西部,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环渤海地区南翼的中心城市。目前,济南市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城市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12年底,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39.6万辆,其中民用汽车105.9万辆,道路交通压力逐年增加,早、晚高峰时间道路拥堵现象加剧,交通问题日益显著,建立以城市轨道交通为骨干的公共交通体系,将会有效缓解交通问题,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2013年中国地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济南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在线网规划基础上,根据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人口的交通需求、城市交通需求等建设条件,提出了济南市2014~2018年轨道交通建设任务:计划修建R1、R2和R3线的中心城段,建设方案总规模95.6k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济南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济南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4-2018)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人员收集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调查,开展公众参与工作等,于2013年6月编制完成本报告书初稿。 1.2 轨道交通建设规划 济南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由R1、R2和R3线的中心城段组成,建设方案总规模95.6km, 共设车站37座;新建停车场、车辆段及综合维修基地共计6处,设运营控制中心一处,总投资约489.4亿。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6336.png 近期建设规划示意图 R1线(池东站至演马庄西站)线路长26.4km(其中地下线9.3km,高架线17.1km),车站9座(其中高架站5座,地下站4座),平均站间距3.3km;中部设综合基地1座,占地50公顷,承担R1、R2和R3线厂架修任务,南端设停车场1座,占地17公顷。 R2线(小高庄站至郭店站)线路长35.2km(其中地下线11.24km,高架线2.5km,地面线21.46km),车站14座(其中地下站6座,地面站7座,高架站1座),平均站间距2.71km;地下西端设车辆段1座,占地50公顷,承担R2线定修以下修程,东部设停车场1座,占地12公顷。 R3线(龙洞站至机场站段)线路长34.0km(其中地下线21.8km,高架线12.2km),近期设车站14座(其中地下站13座、高架站1座),平均站间距2.61km;远期预留车站2座(高架站),中部设车辆段1座,占地33公顷,承担R2定修任务,南端设停车场1座,占地8公顷。 2 规划实施的环境制约因素 2.1 敏感区 本次建设规划所涉及的生态敏感区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和文物古迹。 表2.1-1 济南建设规划与环境敏感区位置关系表 | | | | | | | 线路沿城市道路龙鼎大道进入龙洞省级风景名胜区内的保护控制区,并在保护控制区内设孟家庄和龙洞两个车站以及一个龙洞停车场,不属于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距离最近的景点直线距离在800米外。 | | | | | | | | | 线路在川流站至临港站区间穿越小清河(胶东输水干线西段济南~引黄济青段输水渠道二级保护区),以地下线穿越,对该二级水源保护区影响很小。 | | 1、R1支线紧邻长清区二水厂一级水源保护区,距离水厂院墙边界约25米。 2、R1线大杨庄站~池东站终点(含山峪庄停车场)以及R1支线全线均位于济南市区地下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范围内。 | | 1、R3线靠近历城区宿家水厂一级水源保护区,距离水厂院墙边界约84米。 2、R3线在济南新东站附近靠近历城区白泉水厂一级水源保护区,距离水厂院墙边界约130米,但线路中线将占用该水源保护区的3口水井。 3、R3线奥体中心西站~龙洞站终点(含龙洞停车场)均位于济南市区地下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范围内。 | | | R2线西周家庄站~工业北路站区间穿越历城区大辛庄遗址国家级文物保护范围 | |
2.2 规划实施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2.2.1 规划实施的有利因素 1)节约环境资源 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在节约土地资源和能源方面较其它交通方式优势明显,而且有利于济南市土地资源的整合与改造,提高济南市外围地区的土地利用效率。 2)减少大气环境污染 轨道交通采用电力能源,实现大气污染物的零排放,由于替代了部分地面汽车交通,减少了汽车尾气的排放,因而有利于降低空气污染负荷。 3)规划用地的控制 本规划在制订过程中已经同济南市土地规划部门充分沟通协商,在新一轮的城市土地规划修编中将结合城市发展对近期建设工程用地进行调整和控制,以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2.2.2 规划实施的环境制约因素 1)影响沿线地区声和振动环境 轨道交通在施工期和运行期会产生噪声和振动污染,对沿线和一定范围内的居民会产生一定影响,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可以减轻对人们生活的影响。 2)影响沿线生态敏感区 R3线线路沿城市道路龙鼎大道进入龙洞省级风景名胜区内的保护控制区,并在保护控制区内设孟家庄和龙洞两个车站以及一个龙洞停车场,不属于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距离最近的景点直线距离在800米外,规划线路对风景名胜区影响很小。 R3线线路在川流站至临港站区间穿越小清河地表水保护区(胶东输水干线西段济南~引黄济青段输水渠道二级保护区),以地下线穿越; R1线大杨庄站~池东站终点(含山峪庄停车场)以及R1支线全线均位于济南市区地下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范围内。R3线靠近历城区宿家水厂一级水源保护区,一般控制区距离水厂院墙边界约84米。R3线在济南新东站附近靠近历城区白泉水厂一级水源保护区,一般控制区距离水厂院墙边界约130米,但线路中线将占用该水源保护区的3口水井,应进行协调。R3线奥体中心西站~龙洞站终点(含龙洞停车场)均位于济南市区地下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范围内。工程对水源地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间,运营期间生产生活废水将排入城市污水厂。 R2线西周家庄站~工业北路站区间穿越历城区大辛庄遗址国家级文物保护范围,工程对文物古迹的影响为施工期占地影响和运营期振动影响。 3)地下水影响 轨道交通地下敷设方式对地下浅层水产生一定程度的阻隔或改变流向影响;导致局部地下水位下降,引起地面沉降,另一方面局部地下水壅高对邻近建筑物安全产生影响。若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施工方式,可以减少地下水的影响和地质灾害的发生。 4)居民动拆迁将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 规划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要动迁居民和拆迁房屋,由此,会对居民心理状态、就业安置以及生活方面造成困难,从而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 3 规划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1 规划相容性与协调性分析 济南市轨道交通建设及网络规划贯彻了《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济南市环境保护规划》、《济南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等提出的目标和要求;与《济南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济南市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总体协调。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与各类相关规划具有很好的相容性和协调性。 3.2 规划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3.2.1 振动环境影响评价 1)振动影响 轨道交通振动是由于列车运行时轮轨之间的相互撞击而产生的,然后经轨枕、道床后向线路两侧扩散传播,振动波是由横波、纵波、表面波等构成的复杂波动现象,影响因素复杂,传播形态变化不定,其影响只能以实验统计结果定义分析。根据国内建成轨道交通的实验结果表明:轨道交通环境振动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车辆条件、轮轨条件、轨道结构、隧道结构、隧道埋深、地质条件、地面建筑物类型、距离等。通过对国内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既有地铁振动影响的现场测试统计,轨道交通地下线和地面线振动影响范围较大;而高架线路由于通过桥梁桥墩传播振动至地面,再由地面向四周扩散,其振动影响范围较小。 2)振动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选择合理的线路走向和隧道埋深,尽量避免直接从敏感点正下方下穿,同时考虑“达标距离表”要求,控制线路两侧用地;重点应从车辆条件、轮轨条件、轨道结构、隧道结构等方面综合考虑减轻振动环境影响。对于学校实验室、音乐厅等特殊建筑,应根据跟踪监测结果,除工程本身采取减振措施外,还可采取敏感保护目标支撑结构加固、基础加固等防护措施。 3.2.2 声环境影响评价 1)声环境影响 根据轨道噪声预测结果,高架线路产生的噪声影响比地面线路产生的噪声影响范围大得多,尤其是夜间噪声影响更为显著;地下线路的噪声影响仅局限于地面风亭和冷却塔噪声。 在无声屏障情况下,高架线路噪声在4类区昼间达标距离为55~75m,在采取声屏障后,其达标距离锐减,可在距离轨道30m处满足4类区昼间标准,在距离线路60~80m能满足4类区夜间标准要求,因此建议工程高架段全线需预留声屏障条件。 若考虑临路第一排有建筑物遮挡,则轨道噪声在第一排建筑物后迅速衰减。第一排建筑物越高,遮挡作用越明显,在12层建筑物后就基本能够满足2类区标准要求。因此,建议将规划区临路第一排建筑规划为高层商业建筑。 在地下段,风亭和冷却塔作为地下车站的附属配套设施,是主要的噪声源。风亭和冷却塔一般置于轨道交通车站的两端。类比分析可知,风亭的噪声影响很小,与居民楼距离达到15m以上,采取风口背向建筑物即可满足要求,冷却塔噪声影响相对较大,影响集中在冷却塔运行的季节,可采取低噪声冷却塔设备来满足环境要求。 就噪声影响情况来说,轨道交通车辆段与停车场基本类似,段内或场内的主要噪声源为出入段(场)线走行的列车,由于列车在段(场)内走行速度一般低于20km/h,厂界噪声一般可满足2类区厂界标准。此外段(场)内还有检修、洗车等作业噪声,只要合理布局,影响均可控制在厂界标准范围。 2)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建设规划线网中郊区高架线路部分位于规划红线宽度大于60m的中央,基本可满足规范要求。对于规划道路不满足宽度要求的线路,应调整轨道交通线路规划或调整城市道路宽度。同时规划部门应参照环评报告书噪声预测结果,合理规划线路两侧土地功能。 (2)设置声屏障或隔声窗 根据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线路敷设情况,在实施线路敷设方式调整的情况后,高架线路基本行进于城市主要干道中心,结合声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在高架线两侧均设置声屏障,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根据线路两侧建筑情况具体实施。对于线路两侧学校、医院等敏感点,在采用声屏障不能达到其功能区标准要求时,可设置隔声窗降噪,保证室内声环境达标,或个别零星敏感点,设置声屏障不经济的情况下也可采用隔声窗降噪。 3.2.3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 1)电磁环境影响 轨道交通电磁污染源主要来自于主变电站、地铁列车产生的电磁场和无线电干扰。其产生途径为:架空接触网与列车受电弓之间不均匀摩擦和瞬间离线产生的火花放电形成电磁辐射;主变电站的变电器因高压或强电流形成感应造成的电磁辐射。 2)电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对部分城乡结合部分采用天线收看电视受影响居民可采取补偿或安装引入闭路电视线措施。鉴于公众对电磁的反应较敏感,在技术条件允许时尽量将主变电站建于地下,对于地面变电所在选址时宜控制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的距离大于30m。 3.2.4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包括施工期影响和运营期影响。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影响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挖土、运土、回填、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污染大气的主要因素是粉尘、NOx、SO2、CO,其中粉尘污染最为严重,车辆排放尾气次之。运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正面影响,减少地面交通汽车尾气;负面影响主要为停车场排放废气和地面风亭排风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 2)大气环境减缓措施 建议风亭建筑设计时,应将排风口朝道路一侧,进风口背朝道路一侧,同时采用绿化措施,在风亭四周和道路与风亭之间种植密集型绿化林带,屏蔽汽车尾气进入,改善风亭进风质量,减少汽车尾气对地下车站空气质量影响。 对于车站附近尤其是风亭附近已规划的居住用地、文教用地等尚未进行建设的用地,风亭附近15米外严格控制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拟建建筑尽可能与风亭相结合建设,以最大程度减轻风亭异味影响。 3.2.5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1)地表水环境影响 轨道交通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期和运营期生产生活污水的排放。施工过程的废水主要有开挖、钻孔以及地下水渗漏而产生的泥浆水和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及洗涤用水。运营期主要为车辆基地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以及各车站生活污水。 2)地表水环境减缓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分别经过化粪池和沉淀、隔油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雨水管网,不会对区域地表水产生影响。 运营期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就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中含有石油类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道路清洗、绿化等,未回用废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3.2.6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1)地下水环境影响 轨道交通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各阶段给地下水所造成的影响以及影响的因素都各不相同。就施工阶段来说,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是由于施工阶段的各种废水渗入地下后污染地下水,影响地下水水质;在运营期,工程给地下水水质带来的影响主要是由于地下水和地下铁路的结构之间发生化学反应,也就是地下水腐蚀混凝土结构从而影响地下水水质。 2)地下水环境减缓措施 实行科学的降水设计,合理地选择降水方法,把由于降水引起的环境问题降低到最低;对靠近基坑的地表河流段,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基坑施工对地下水的污染或扰动主要为由于机械故障产生漏油等污染地下水以及基坑开挖产生的混浊泥浆水产生的废水须进行去污处理和澄清后达标排放,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对于潜在风险最大的车站深基坑开挖,应采取强有力的工程护壁和防渗措施,并加强综合监测措施;施工时应该及时对开挖的地方进行回填,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地下水的过水断面,最大限度的减少地铁对地下水径流的影响。 同时应做好地下水监测工作。 3.2.7 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 1)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有隧道和地下车站出渣,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运营期沿线生产及办公人员和车站、停车场、车辆段产生的生活垃圾;列车更换产生的废蓄电池;车辆段机械加工产生的废铁屑;污水预处理产生的水处理污泥等。 2)固体废弃物环境减缓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大量弃渣,应及时清运至市政指定渣场进行堆放。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回收和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产生的铁屑和废水预处理污泥回收和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卫生填埋。废蓄电池为危险固废,单独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定期运回厂家处置。 3.2.8 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1)生态敏感区环境影响与减缓措施 (1)轨道交通对城市生态系统的影响主要是部分高架线路及车站、风亭等地面构筑物占地对周边生态景观及土地资源的影响。 (2)轨道交通对郊区生态系统的影响主要是高架及地面构筑物产生的空间隔断,将使沿线自然生态环境的生态连通度有所降低,加上轨道交通运行噪声及沿线人类活动强度的增加,将使沿线土地利用强度加大。 (3)轨道交通规划R3线中涉及占用白泉水厂3口水井,应进行协调,其余规划线路不会对水源保护区的土地利用结构造成影响。 R2线西周家庄站~工业北路站区间穿越历城区大辛庄遗址国家级文物保护范围,工程对文物古迹的影响为施工期占地影响和运营期振动影响,应进行规划协调,并且工程将根据影响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2)生态环境影响与规划的环境影响控制 轨道交通工程不同于一般工业项目,属于非污染型生态建设项目,对水源地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间,运营期间对水源地的影响很小。评价建议在水源保护区内应选择合理的施工方式、加强施工监理等措施,将轨道交通建设对水源地的影响降至最低。建设单位应通过施工合同的方式,要求工程承包商在施工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排水路线排水,尽量减轻施工期废污水的影响。 3)其它环保措施 (1)在规划线路工程设计阶段应作好对工程永久占用土地和施工临时占用土地的合理规划,减少车场占地面积,尽量少占用耕地和绿化用地。 (2)城市园林绿地是城市生态系统中唯一具有自然净化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调节城市生态平衡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为尽可能减少由于轨道工程建设对沿线城市绿地系统的影响,应加强轨道工程的绿化工作,建设绿化带。 (3)建议轨道工程在可研阶段应积极与城市规划、园林部门沟通,线路车辆段及维修基地、控制中心用地应符合相应规划,同时,对规划工程沿线用地合理规划,预留绿化用地,对高架线工程用地范围内加强绿化设计,建议轨道工程绿化设计保证一定比例的植物种植面积。 (4)轨道工程施工期间应尽量保护征地范围内的植被,保护沿线植被;尽量减少对临时用地、作业区周围的林木、草地、灌丛等植被的损坏;运营期高架线工程沿线全面实行绿化,绿化树种满足与周边景观相协调、改善生态平衡、美化、优化沿线环境的要求。 (5)工程水土保持措施 工程施工单位应结合济南市气候特征,事先了解区内降雨特点,制订土石方工程施工组织计划,避开雨季进行大规模土石方工程施工;进行土石方工程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同步进行路面的排水工程,预防雨季路面形成的径流直接冲刷造成开挖立面坍塌或底部积水。施工弃渣应及时清运,填筑的路基面及时压实,并做好防护措施;雨季施工做好施工场地的排水,保持排水系统通畅。 3.3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议 (1)本次环评认为建设规划各条线路对环境保护目标不会构成实质影响,但建议下阶段的项目环评应具体评价工程对噪声、振动敏感区的影响并给出相应的缓解措施,以将工程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2)规划中采用高架敷设方式的线路,在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应根据城市当时的建设情况,核实声环境敏感点;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环境特点,再次分析线路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并对噪声超标的敏感点提出适当的环境保护措施。 (3)对采用地下敷设方式的线路,尤其是穿越建筑密集区域的地下线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再次核实振动环境敏感目标,根据预测评价结论采取适当的减振措施。 (4)对位于规划区范围内的线路,在进行项目环评时对线路两侧规划用地类型进行调查,提出规划控制距离。 (5)在项目环评阶段,对于线路穿越的环境敏感区,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建设的意见。 4 评价结论 济南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线网规划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和能源政策,与地面公路交通相比,规划实施对济南市土地资源、能源、水资源压力小,增加的环境负荷满足济南市环境容量限值。 本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总体相符合,规划实施对改善济南市交通环境、空气环境质量,引导济南市实施集约化利用土地资源,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规划实施将产生的一定的环境负面影响,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规划调整建议后,可将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规划是可行的。 5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属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内。 6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1个工作日(2013.6.28-2.13.7.12)内提出宝贵意见。公众可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或电子邮件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7 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济南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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