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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力国家政策资金扶持,推进城市公交上档升级
保定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机遇来了。记者昨日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我市已启动创办国家第二批“公交都市”试点市。筛选进入国家第二批15个“公交都市”试点城市序列后,将获得国家政策和40%配套资金支持,为加快保定城市公交上档升级,推进公交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和节能减排提供支撑。
据介绍,7月15日,国家交通运输部下发通知,推进第二批“公交都市”试点市创建。根据“公交都市”示范工程,全国范围内共选择30个城市,由国家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在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和节能减排等方面助力城市公交上档升级。2012年,全国首批15个试点城市已产生,我省石家庄市入选第一批试点城市。今年下半年,国家启动第二批15个试点城市申办筛选。
“公交都市”试点城市的申办推荐基本条件包括:城区人口最低不低于100万;编制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有明确的扶持政策;公交发展水平较高;原则上应属于国家交通枢纽城市。目前,我省的保定市、唐山市、邯郸市均符合申办条件。其中,我市占据天时、地利、人和优势。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包括上海、广州、天津、贵阳、长春、柳州等在内的40多个城市申报建设国家第二批“公交都市”试点市,竞争激烈。
据悉,进入“公交都市”试点城市序列后,国家将给予试点城市配套资金支持,配套资金份额高达40%(其中国家30%,省10%),将有助于缓解我市城市公交、出租车、城建方面的资金缺口,确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城市交通体系,提升城区交通效率,加快城乡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为保定经济“重返全省第一方阵,打造环京津新增长极”奠定基础。
■延伸阅读
国家支持创建“公交都市”试点市的扶持政策
为了加快推进“公交都市”创建,国家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公交都市创建城市给予政策支持——
一、支持创建城市加快建设城市综合客运枢纽
重点支持与城市公共交通相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主要包括:城市公共交通与两种及以上对外交通方式相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城市公共交通与城际客运站相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城市公共交通与城乡公路客运站相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适当考虑与城市轨道交通相衔接的综合换乘枢纽。城市公共交通有关设施应当与综合客运枢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二、支持创建城市加快建设城市智能公交系统
在公交都市创建城市实施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交通运输部重点支持公共交通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相关支撑系统建设、数据资源与交换系统建设,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修订。
三、支持创建城市加快建设城市快速公交运行监测系统
将创建城市快速公交运行监测系统建设纳入交通运输部支持范围。支持创建城市加快建设快速公交监测调度指挥系统、快速公交信息化应用系统和相关支撑系统,完善快速公交运行监测技术标准规范。
四、支持创建城市推广应用清洁能源公交车辆
将“公交都市”创建城市推广应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公交车辆纳入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按照《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通过测算清洁能源公交车辆的能源替代量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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